你假死赴青云,我才是人间富贵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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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曾以为,沈修竹是天上月,是我触手可及的梦。直到他“尸骨无存”那日,

我才从梦中惊醒。他不是月,是深渊。他赴他的青云路,我走我的黄金道。三年后京城再见,

他锦衣策马,是新科榜眼,春风得意。而我,是坐拥万贯家财的皇商,在自家酒楼上,

冷眼看他。沈修竹,你可知道,你的“死”,才是我真正的开始。1沈修竹“死”了。

马车坠崖。尸骨无存。消息传回江南时,我正绣着我们的合婚庚帖。一针下去,

鲜血浸染了鸳鸯的眼。不祥之兆。我爹,江南首富江万贯,长叹一声,让人撤了满院的红绸。

他说:“女儿,忘了他吧。”我忘不了。他是沈修竹。是金陵城最负盛名的才子,

是琼林宴上最耀眼的新星,是人人称颂的状元郎。更是我用尽了少女所有痴心,

才求来的未婚夫婿。我哭,我闹,我不吃不喝。我把自己折磨得不成人形。沈家来人了。

不是来安慰我,是来办“后事”的。为他立的,是衣冠冢。灵堂上,我一身缟素,

跪在蒲团上,麻木地烧着纸钱。火光映着我的脸,惨白如鬼。未来的大姑子,

沈修竹的亲姐姐沈莞,扑了过来。她哭得声嘶力竭,仿佛天都塌了。“弟妹!

我苦命的弟妹啊!”她抓住我的手,力气大得像是要捏碎我的骨头。

“修竹他……他就这么走了!留下我们孤儿寡母可怎么活啊!”她哭嚎着,

眼泪鼻涕抹了我一身。我没什么反应。哀莫大于心死。沈莞哭了半晌,见我没动静,

话锋一转。“弟妹,你看……我儿马上就要乡试了,

他……”她指了指旁边一个畏畏缩缩的少年。那是她儿子,沈修竹唯一的侄儿,沈明。

也是沈修竹这次“护送”上京的人。“修竹生前最疼明儿了,说要看着他金榜题名,

光耀门楣。”“弟妹,我知道你心里苦,可活着的人,总要往前看啊。”我抬起眼,

静静地看着她。她终于说出了目的。“你脖子上这块玉佩,是修竹的吧?

”她死死盯着我胸前。那是一块上好的和田玉,温润通透。

上面用阳文刻着一个龙飞凤舞的“魁”字。是沈修竹中了状元后,送我的定情信物。

他说:“沅沅,待我功成名就,必以十里红妆,迎你为妻。这‘魁’字,赠你,望你我此生,

皆为魁首。”此刻,这块玉佩贴着我的心口,冰凉刺骨。沈莞的眼中,满是贪婪。“弟妹,

你听我说。这玉佩,乃是状元郎的贴身之物,有文曲星加持,是天大的祥瑞!

”“明儿就要科考了,你把它给明儿戴着,就当是修竹在天有灵,保佑他一举夺魁!

”“等明儿中了,我们沈家就又有指望了!你作为他的亲婶婶,脸上也有光啊!”她的话,

像是一把钥匙。瞬间,打开了我脑中尘封的血腥记忆。前世。就是在这里,她也是这样求我。

我哭着摇头,说这是修竹留给我唯一的念想,死也不能给。然后呢?她一巴掌扇在我脸上,

骂我是不祥的丧门星。骂我一个商贾之女,克死了她的状元弟弟。

她说:“一块破玉都舍不得,你对我弟弟的情意,也不过如此!

”沈家所有人都用鄙夷的眼神看我。仿佛我不给,就是十恶不赦。我被他们软禁在别院,

就是我未来的嫁妆院子。半夜,一把大火。火光冲天。我被锁在屋里,拍着门,

声嘶力竭地呼救。门外,是沈莞冰冷的声音。“烧死她!烧死这个**!

”“连同她那些铜臭味的嫁妆,一起烧成灰!”“我弟弟的清名,决不能被她这种女人玷污!

”烈火焚身,皮肉焦糊的剧痛,我至今记得。我死在了大婚前夕。

死在了我最爱的男人的“葬礼”之后。……“弟妹?弟妹?你想什么呢?

”沈莞的声音将我拉回现实。我看着她虚伪的脸,看着她眼底深藏的恶毒与算计。原来,

我重生了。重回到了,一切悲剧的开端。我笑了。眼泪,却汹涌而出。是啊,

我怎么能不哭呢?我哭我前世瞎了眼,爱上一个中山狼。我哭我前世太懦弱,任人宰割。

我哭我……终于有机会,将这一切,加倍奉还!“姐姐……你说的是。”我的声音沙哑,

破碎,仿佛用尽了全身力气。“斯人已逝……这信物,是该给最需要它的人。

”“修竹他……在天有灵,一定也希望明儿能金榜题名。”在沈莞错愕的目光中,

我颤抖着手,摘下了脖子上的玉佩。那块曾被我视为性命的玉。我捧着它,

像是捧着我死去的爱情。然后,我亲手,为沈明戴上。“好孩子,带着你叔叔的期望,

去考吧。”“一定要中啊。”沈莞大喜过望,脸上的悲伤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。“哎哟!

好弟妹!我就知道你最是深明大义!”“你放心,等明儿中了举,我们沈家绝不会忘了你的!

”她拉着儿子,千恩万谢地走了。灵堂里,只剩下我一个人。我看着跳动的烛火,

嘴角的弧度,越来越大。沈修竹。沈莞。沈家。这一世,游戏,换我来主宰。转身,

我走出灵堂,脸上哀婉欲绝。可我的心里,却在滴血,在狂笑。回到我的院落,

我对我最忠心的管事,只说了一句话。“福伯,把我所有的嫁妆,连同这个院子,全部变卖。

”“一天之内,换成金条与银票。”“我们,北上京城。”2福伯惊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。

“**!您这是……疯了?”“这可是老爷为您准备了十几年的嫁妆啊!

每一件都是无价之宝!”“卖了?还要卖宅子?那您以后住哪儿?”我看着他,

眼神平静得可怕。“福伯,你跟了我多少年?”“从……从您落地开始,老奴就跟着您了。

”“那你信不信我?”福伯看着我,最终,重重地点了点头。“老奴的命都是老爷给的,

**的吩L,老奴万死不辞!”“好。”我拿出一张纸,

上面是我昨晚凭着记忆写下的名单。“城东的‘聚宝斋’,找钱掌柜,

他会收下所有的古玩字画。”“城西的‘锦绣坊’,找苏老板,他会吃下所有的绫罗绸缎。

”“还有这些,这些铺子,这些田产……”我一条条,一桩桩,安排得明明白白。这些,

都是前世我死后,被沈家和城里其他商户,一点点蚕食掉的产业。我知道谁最贪婪,

谁最想要什么。“记住,只收金条和银票,价格可以低一些,但必须在今晚子时前,

全部脱手。”“还有,放出风去,就说我为沈郎心丧欲死,决定变卖家产,去白马寺出家,

为他祈福。”福伯听得冷汗直流,但他没有再问,只是领命而去。

我则换上一身最素净的衣服,再次回到灵堂。我要在这里,演完最后一场戏。

沈家人来了一波又一波。他们看着我形容枯槁,仿佛随时都会随沈修竹而去的样子,

都露出了“满意”的神色。一个痴情的未亡人,对他们来说,是最好的招牌。

既能博得世人同情,又能顺理成章地,把我江家的财富,慢慢“托管”过来。

沈莞甚至假惺惺地端来一碗参汤。“好弟妹,人死不能复生,你可要保重身体啊。”“以后,

我们沈家,就是你的家。”我“感激”地看着她,柔顺地点点头。“谢谢姐姐。”她走后,

我将那碗参汤,尽数倒进了香炉里。一整天,金陵城都因为我的举动而震动。

江家独女为情郎变卖家产,要遁入空门!这是何等惊世骇俗的痴情!无数人扼腕叹息,

也有无数人,像闻到血腥味的鲨鱼,扑向我的嫁妆。夜幕降临。福伯悄悄潜回院子,

他的身后,跟着几辆不起眼的马车。“**,都办妥了。”他递给我几个沉甸甸的箱子。

“按照您的吩咐,全部换成了金条和银票。这里……足足有百万两。”百万两。

我爹半生的心血。我前世,就是抱着这些金山银山,被活活烧死。何其可笑。“**,

我们真的要走吗?老爷那边……”“我留了信。”我打断他,“我爹会明白的。”我爹疼我,

但他更是一个商人。他会伤心,但他更懂得,及时止损。沈修竹这笔“投资”,

已经彻底失败了。我不能再把我江家拖下水。“福伯,你愿意跟我走吗?”我问。

福伯跪了下来。“老奴誓死追随**!”“好。

”我最后看了一眼这个我生活了十六年的地方。然后,没有丝毫留恋地,登上了马车。

马车辚辚,驶入夜色。车窗外,沈家的灵堂,灯火通明。我仿佛能听到沈莞他们,

在拿到我的地契房契后,发出的得意笑声。他们以为,他们得到了一个金矿。他们不知道,

我留给他们的,只是一个被搬空了的,华丽的壳子。而我,江沅,将带着这百万资本,

金蝉脱壳。去京城。去那个天子脚下,权贵云集的地方。去开创我的黄金道。沈修竹。

你为了攀附权贵,假死脱身,弃我如敝履。你可曾想过。你所抛弃的,是你此生,

再也无法企及的财富和……我。马车一路向北。江南的婉约,被我远远抛在身后。前路,

是未知的风霜。但我心中,却燃着一团火。复仇的火。3三年。整整三年。

我从一个江南闺秀,变成了京城商界,一个无人敢小觑的名字。苏魁。这是我的新名字。苏,

取复苏之意。魁,是你沈修竹不要的,我偏要把它,做到极致。初到京城,我没有急着露面。

我用了一年时间,摸清了这里的门道。京城的生意,比江南复杂百倍。盘根错节,

处处都是看不见的线。一着不慎,就会粉身碎骨。我没有选择人人都在做的绸缎和酒楼。

那太惹眼,也太普通。我要做的,是独一无二,是无可替代。我选择了两样东西。琉璃。和,

香料。琉璃,在当朝,是西域进贡的奢侈品,价比黄金,且质地浑浊。而我,

知道如何烧制出,如水晶般通透的“水晶琉璃”。这并非什么神仙手段。只是在烧制过程中,

加入一种叫做“氧化铅”的东西。这个秘密,是我前世被困别院时,

从一本残破的古籍上看到的。当时只当是趣闻。这一世,却成了我安身立命的根本。

我买下了京郊一个废弃的旧窑厂,招募了一批手艺精湛,但穷困潦倒的工匠。我亲自盯着,

一次次调试配方,一次次失败。终于,在耗费了近十万两白银之后。

第一件完美无瑕的水晶琉璃盏,在我的手中诞生。它在阳光下,流光溢彩,美得令人窒息。

我给我的琉璃坊,取名“天工坊”。寓意,巧夺天工。“天工坊”一开业,

便引爆了整个京城。王公贵族,巨富商贾,趋之若鹜。一件小小的琉璃杯,

能卖到上千两白银。即便如此,依旧供不应求。因为,这是独一份的尊贵。另一门生意,

是香料。我开了一家“异香阁”。卖的不是市面上常见的熏香,而是我独家调配的“合香”。

前世,为了讨好喜爱风雅的沈修竹,我曾苦心钻研香道。各种香料的配比,君臣佐使,

了然于心。我调制的“冷月香”,清冷幽远,有静心安神之效,深受文人雅士喜爱。

我调制的“醉红尘”,馥郁甜腻,是后宅女眷争相抢购的恩物。甚至,我还根据节气,

推出了二十四节气限定款。“异香阁”的名头,很快也打了出去。琉璃为骨,异香为魂。

“天工坊”和“异香阁”,成了我在京城立足的双翼。短短两年,

我不仅将当初的百万两翻了数倍,更重要的是,我织就了一张属于我自己的关系网。

我的琉璃,送进了宫,得了贵妃的赏识。我的香,点在了太傅的书房,

得了老太傅一句“清雅”的评价。我,苏魁,成了皇商面前的红人。没人知道我的来历。

他们只知道,苏老板年轻,漂亮,手腕通天。是个不能得罪的女人。

我住进了京城最好的宅子,出入有护卫随行。福伯成了我的大管家,替我打理着一切。

他时常看着我,感慨万千。“**,老奴从没想过,您能走到今天这一步。”我笑了笑。

“福伯,这只是开始。”是啊,只是开始。我所有的努力,都是为了等待一个人的出现。

这一天,终于来了。新科放榜。状元,是当朝宰相的得意门生。榜眼,

是一个熟悉到刻骨的名字。沈修竹。他没有中状元。只得了一个榜眼。我听到消息时,

正在修剪一盆兰花。剪刀“咔嚓”一声,剪断了最美的一朵花。我一点也不意外。

那块“魁”字玉佩,能带给他什么考运?不过是沈莞母子的一厢情愿罢了。真正的“魁”,

是我。是我这个被他们鄙夷,被他们抛弃的商贾之女。是我用金山银山,

在前世为他铺就的状元路。没有了我江家的财力为他疏通关系,打点门路。他沈修竹,

纵有才华,也只能到此为止了。榜眼。呵呵,真是个绝妙的讽刺。紧接着,第二个消息传来。

新科榜眼沈修竹,才貌双全,深得太傅赏识,已与太傅家的千金,定下婚约。择日,迎娶。

满城红妆,十里铺陈。好一个春风得意马蹄疾。好一个,为了更高的门第,假死脱身。

沈修竹,你终于,得偿所愿了。而我,也该去跟你,讨一讨,我前世那条命的债了。

4沈修竹大婚之日。整个京城,都沉浸在一片喜庆之中。迎亲的队伍,从城南的太傅府,

一直延伸到城北的沈家新宅。锣鼓喧天,鞭炮齐鸣。我高坐于“醉仙楼”三楼的雅间。这里,

是京城最大,也是最贵的酒楼。它也是我的产业。我挑了一个最好的位置,正对着楼下长街。

凭栏远眺,能将整个迎亲队伍,尽收眼底。我倒了一杯酒。酒是“女儿红”,

产自我江南老家的酒庄。那曾是,为我自己的婚礼,准备的。此刻,我用它,

来“庆贺”我“亡夫”的再娶。何其讽刺。队伍,越来越近了。走在最前面的,

是骑着高头大马的沈修竹。他一身大红喜袍,金冠束发,面如冠玉。还是那副温润如玉,

风度翩翩的模样。只是眉宇间,比三年前,多了几分官场的沉稳与锐气。他满面春风,

与周围道贺的路人,拱手致意。引来一阵阵喝彩。“好一个俊俏的新郎官!

”“太傅家的千金,真是好福气啊!”“郎才女貌,天作之合!”我听着这些议论,

嘴角勾起一抹冷笑。天作之合?若他们知道,这位前途无量的榜眼郎,是个为了荣华富贵,

能抛弃未婚妻,甚至不惜“假死”的**之徒。不知,又会作何感想?我的目光,

如同一把淬了毒的利剑,直直地射向他。或许是我的视线太过灼人。马背上的沈修竹,

像是感觉到了什么。他蓦地,抬起了头。四目相对。那一瞬间,空气,仿佛都凝固了。

他脸上的笑容,僵住了。眼中的得意,化为了震惊,错愕,不可置信。他死死地盯着我,

仿佛要在我脸上,看出一个洞来。他的嘴唇,微微翕动。像是在无声地,念着我的名字。

江……沅……我没有躲闪。我迎着他的目光,缓缓地,举起了手中的酒杯。然后,一饮而尽。

烈酒入喉,烧得我心口发烫。我对他,露出了一个灿烂至极的笑容。那笑容里,没有爱,

没有恨。只有,纯粹的,居高临下的,嘲弄。“吁——”他身下的马,受了惊,

猛地人立而起,发出一声长嘶。沈修竹猝不及防,险些被掀下马背。迎亲的队伍,瞬间大乱。

“新郎官怎么了?”“快!快拉住马!”随从们手忙脚乱,好不容易才安抚住惊马。

沈修竹的脸色,已经变得煞白。他顾不上整理凌乱的衣袍,也顾不上周围惊诧的目光。

他只是死死地,望着我所在的方向。可是,那里,已经空无一人。我早就,转身离去了。

沈修竹。我们的第一回合,你输了。你以为你功成名就,可以把过去,彻底掩埋。你错了。

我回来了。带着你无法想象的财富和力量,回来了。我不会让你,那么轻易地,

享受你的荣华富贵。我要把你,从云端,狠狠地,拽下来!……当晚。

沈修竹派人来“天工坊”递帖子,想见我。被我的护卫,直接拦了回去。“我家主人说了,

她不认识什么沈榜眼。”第二天,他又来了。这次,是亲自来的。他站在“天工坊”门口,

引得无数人围观。我连面都懒得露。只让福伯传话。“苏老板说了,想见她,可以。

先在外面,站一个时辰。”京城三月,春寒料峭。他沈修竹,新科榜眼,太傅女婿。竟然,

真的就那么,在门口,站了一个时辰。这份“毅力”,倒是让我有些佩服。一个时辰后,

我才“姗姗来迟”。我披着一件名贵的狐裘,款款走出大门。“哟,这不是沈榜眼吗?

”我故作惊讶。“真是稀客啊。不知沈榜眼大驾光临,有何贵干?”5沈修竹的脸色,

青一阵白一阵。他看着我,眼中情绪翻涌,复杂到了极点。有震惊,有悔恨,有不甘,

还有一丝……被压抑的狂喜?“沅沅……”他哑着嗓子,向前一步。

“真的是你……”“你没死……”我后退一步,拉开了距离,脸上的笑容,客气又疏离。

“沈榜眼,慎言。”“我姓苏,名魁。京城‘天工坊’和‘异香阁’的主人。

”“至于你口中的‘沅沅’,我不认识。”我的话,像一盆冷水,将他从重逢的“喜悦”中,

彻底浇醒。他眼中的光,黯淡了下去。“沅沅,你……你还在生我的气,是不是?

”他急切地解释。“当年之事,是我不对!是我身不由己!”“我并非有意要欺骗你!

我是有苦衷的!”我挑了挑眉,做了个“请”的手势。“哦?苦衷?”“那我倒想听听,

沈榜眼有什么天大的苦衷,需要用‘假死’这种方式,来摆脱我这个未婚妻?”周围的看客,

越来越多。所有人都竖起了耳朵,准备听一出豪门秘辛。沈修竹的脸,涨成了猪肝色。

他压低声音,近乎哀求。“沅沅,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。我们……我们换个地方,

我慢慢跟你解释,好不好?”“不好。”我断然拒绝。“我的时间,很宝贵。

沈榜眼有什么话,就在这里说吧。”“让大家,也一起评评理。”我就是要,当众羞辱他。

让他颜面扫地。沈修竹的拳头,握得死紧,指节泛白。他深吸一口气,似乎做出了什么决定。

“好!我说!”他看着我,眼中充满了“深情”与“痛苦”。“沅沅,

你以为我愿意离开你吗?”“当年,我护送明儿上京,途中,遇到了仇家截杀!

”“他们人多势众,我为了保护明儿,只能出此下策,制造坠崖的假象,引开他们!

”“我身受重伤,九死一生,在山中养了半年多的伤!”“等我伤好回到金陵,

却听说……你已经心灰意冷,变卖家产,不知所踪!”“我找了你很久!很久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