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忆后,我和王爷成了穷光蛋
作者:森森看书
主角:萧恒萧珏林婉儿
类别:短篇
状态:已完结
更新:2025-10-20 11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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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失忆后,我和王爷成了穷光蛋》这篇小说是森森看书的饕餮盛宴,很喜欢,很好看。主角为萧恒萧珏林婉儿,讲述了:“好吃……”萧恒吃得满嘴是油,含糊不清地说。“嗯!”我用力点头,眼眶有点发热。这是我们靠自己的双手,赚来的第一顿饱饭。吃……

章节预览

我替长姐嫁给了传说中命不久矣的靖王。新婚当夜,一群刺客闯入,我为护他,后脑着地,

他为护我,胸口中刀。双双昏迷。醒来后,我俩看着对方,一脸茫然。我失忆了。

他也失忆了。我只知道我叫阿月,他只知道他叫萧恒。

我们以为自己是一对家道中落的普通夫妻,在王府里小心翼翼地过着日子。一起攒钱,

想在京郊买个小院子。直到那天,我长姐,也就是真正的靖王妃,找上门来,

指着我的鼻子骂道:“你一个替嫁的**,竟敢勾搭王爷!”我身边的病秧子夫君,

缓缓站起身,将我护在身后,周身气势骤变:“放肆,谁敢动本王的王妃?”……“阿月,

我们……是不是很穷?”萧恒拉着我的袖子,声音里带着一丝委屈。我看着他苍白的脸,

心疼地叹了口气。“嗯,非常穷。”我们住的这个“家”大得离谱,空得吓人。

屋子多到我们根本不敢走远,生怕迷路。家具都是又硬又硌的木头,上面还落了层灰。

最要命的是,这个家里还有一群“房东”的下人。他们神出鬼没,看我们的眼神总是怪怪的,

有同情,有为难,还有点......尴尬?我把这归结为我们交不起房租。“萧恒,别怕,

天无绝人之路,咱们总能想到办法的。”我拍了拍他的手背,故作轻松。“可是我饿。

”他小声说,眼睛盯着桌上那盘孤零零的青菜。这又是“房东”家的管家,

那个总是板着脸的福伯送来的。每天三餐,准时准点,永远是一荤一素一汤,

用最朴素的瓦罐装着。我严重怀疑这是他们喂狗剩下的。“忍一忍,等我们攒够了钱,

就搬出去,买个带院子的小房子,我天天给你做红烧肉。”“真的?”他眼睛一亮。“真的,

我还会种一棵石榴树。”他开心地笑了,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点血色。我看着他的笑,

心里又酸又软。我不知道我们以前是什么人,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沦落至此。我醒来时,

脑子一片空白,身边躺着的就是他。我们身上都带着伤,是他胸口那道狰狞的刀疤,

和我后脑时不时的钝痛。我们唯一的身份证明,就是我口中无意识念出的“阿月”,

和他怀里一张写着“萧恒”的字条。我们成了彼此唯一的依靠。“阿月,你看这个。

”萧恒不知从哪里拖出来一个半人高的青色花瓶,献宝似的推到我面前。“这瓶子好丑,

颜色跟发霉了一样,上面画的也乱七八糟的。”我嫌弃地戳了戳。“可是它很大,很重。

”萧恒一脸认真地分析,“我们把它卖给收破烂的,应该能换不少铜板吧?

够买好几个肉包子了。”我眼睛一亮。对啊!这屋里虽然没什么值钱东西,

但这种又大又占地方的“破烂”可不少。“萧恒,你真是个平平无奇的省钱小天才!

”我激动地抱住他的胳膊。我们说干就干,立刻开始在屋子里搜寻可以变卖的“破烂”。

这个缺了口的玉碗,应该能卖几个钱。那幅挂在墙上、黑乎乎的字画,纸都发黄了,

扯下来当柴火都嫌脏,但卖给收废纸的,总能换两个铜板。还有那把看起来钝得可以的匕首,

鞘上镶的石头五颜六色,俗气死了,拿去铁匠铺,兴许能**炉。

我们正热火朝天地规划着我们的“致富之路”,房门“吱呀”一声被推开了。

福伯那张万年不变的冰山脸出现在门口。他目光扫过我们脚边那堆“破烂”,

眼角狠狠抽搐了一下。“两位……主子,这是在做什么?”他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发飘。

我心头一紧,护食似的把那只缺口玉碗藏到身后。“福、福伯,我们……我们在打扫卫生。

”萧恒结结巴巴地回答,紧张地看着我。福伯的视线,

最终落在了那个被我们准备当“废品一号”卖掉的青花瓷瓶上。他的嘴唇哆嗦了几下,

最终什么也没说。他只是对着我们深深一鞠躬,然后退了出去。门关上的瞬间,

我听到门外传来他压抑的、带着哭腔的怒吼。“来人!

把王……把府里所有前朝的、御赐的、值钱的东西,全都给本管家锁到库房里去!

”“一件都不能留!听见没有!”福伯的反应让我和萧恒惴惴不安了好几天。

我们以为他要去“房东”那里告状,把我们赶出去。但奇怪的是,他什么也没做。

只是从那天起,我们屋里的“破烂”一夜之间全都消失了,

取而代之的是一些看起来崭新却普通的木质桌椅。伙食也变了。不再是精致的瓦罐,

而是粗糙的陶碗,里面的菜色也从一荤一素变成了水煮青菜和两个窝窝头。

我和萧恒对视一眼,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绝望。“房东”这是在用行动警告我们,

再敢动他家的东西,连饭都没得吃了。“萧恒,我们不能再坐以待毙了。

”我把窝窝头掰成两半,一半递给他,“我们必须自己赚钱。”“怎么赚?”他啃着窝窝头,

愁眉苦脸。我看了看他那双干净修长的手。虽然他身体虚弱,手无缚鸡之力,但失忆后,

他唯一没忘的,就是写得一手好字。那笔锋,龙飞凤舞,连我这个外行都觉得赏心悦目。

“卖字!”我斩钉截铁地说,“我们就去街上卖字画,肯定能赚钱。

”他有些犹豫:“可是……我只会写字,不会画画。”“没事,你负责写,

我负责在旁边给你画小人儿,主打一个图文并茂,肯定好卖!”我给他打气。

其实我心里也没底,但这是我们唯一的出路了。夜深人静时,我后脑的伤口又开始隐隐作痛。

一些破碎的、不属于“阿月”的记忆碎片,在我脑海里闪现。我看到一个华丽的房间,

一个雍容华贵的妇人抓着我的手,她的指甲几乎掐进我的肉里。“记住,林映月,

你嫡姐生来就是金枝玉叶,是要当未来当皇后的!靖王如今病重,谁知道还能活几天?

让你替她嫁过去,是你这个庶女天大的福气!”“你要是敢在王府里乱说一个字,

坏了你姐姐的名声,我立刻就将你那个**的娘打断腿扔出京城!”靖王?王妃?

林映月……那是我吗?胸口一阵窒息,我猛地从梦中惊醒,大口喘着气。“阿月,做噩梦了?

”萧恒不知何时醒了,正担忧地看着我。他伸出手,轻轻拍着我的背,动作笨拙又温柔。

“没事了,我在这里。”他的声音很轻,软软的围绕着我。**在他的怀里,

感受着他清瘦的身体传来的温度,心中的恐慌慢慢平复。管他什么靖王,什么林映月。

那些都不是我的。我的世界里,只有萧恒。我们是阿月和萧恒,

一对要努力赚钱买小院子的普通夫妻。第二天,我们决定实施我们的赚钱大计。第一步,

就是想办法溜出这个巨大的“牢笼”。王府的守卫极其森严,

我们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想从正门出去,无异于痴人说梦。“我记得后花园有个狗洞。

”萧恒忽然小声说。“狗洞?你确定?”“嗯,前几天我睡不着,出去散步时看到的,

就在那片蔷薇花墙下面。”我大喜过望。“萧恒,你简直是我的机智小福星!

”我们趁着午后下人最困乏的时候,偷偷摸摸地溜到了后花园。王府的后花园大得惊人,

奇花异草,假山流水,比我记忆里那个所谓的“家”要气派百倍。我们无心欣赏,猫着腰,

一路躲躲藏藏,终于在蔷薇花墙的角落里找到了那个狗洞。洞口不大,

但容纳我们两个清瘦的人钻出去,绰绰有余。萧恒先钻了出去,然后在外面接应我。

当我满身泥土地从狗洞里爬出来,呼吸到外面自由的空气时,激动得差点哭出来。

“我们出来了!萧恒!我们出来了!”他笑着替我拍掉身上的尘土,眼神亮晶晶的。“阿月,

我们的好日子要来了。”我们并不知道,在我们身后不远处的假山背后,

几个身穿黑衣的暗卫正一脸生无可恋地看着我们。“头儿,

王爷和王妃钻狗洞跑了……我们还跟吗?”“跟!就算是钻地缝也得跟上!

王爷要是有个三长两短,我们都得提头来见!”为首的暗卫咬牙切齿地低吼。

“可是……王爷吩咐过,不能暴露身份,也不能干涉他和王妃的……日常生活。

”“那就离远点跟!都给老子打起精神来!京城里想让王爷死的人,可不止一两个!

”京城的街头,人声鼎沸,车水马龙。我和萧恒找了个偏僻的角落,

在地上铺开一张捡来的破草席,把我们简陋的“文房四宝”摆了上去。一块破砚台,

一支秃毛笔,还有几张从府里“顺”出来的、质地粗糙的草纸。“客官,写字画画,

便宜卖啦!”我扯着嗓子吆喝起来,一点大家闺秀的自觉都没有。哦,不对,

我现在是个穷得叮当响的民妇。萧恒脸皮薄,红着脸坐在我旁边,低着头,

不敢看路过的行人。“萧恒,抬头挺胸,我们是靠手艺吃饭,不丢人。”我戳了戳他。

他深吸一口气,抬起头,努力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。一个时辰过去了,

我们的摊位前门可罗雀。偶尔有人驻足,也只是扫一眼我们那寒酸的装备,然后撇撇嘴走开。

“阿月,是不是……我的字不好?”萧恒的声音充满了失落。“怎么会!你的字是天下一绝!

”我立刻反驳,“是他们没眼光!不懂欣赏!”话虽如此,我心里也开始打鼓。

难道我们的创业计划,第一天就要宣告破产?就在我心灰意冷的时候,

一个穿着锦衣的胖商人停在了我们摊前。他拿起萧恒刚刚写好的一幅“家和万事兴”,

眯着眼睛看了半天。“这字……有点意思。”他摸着下巴,自言自语。我立刻来了精神,

凑上去推销。“这位老爷,您真是好眼光!我相公这手字,可是祖传的!您看这笔锋,

多有力道!挂在家里,保证您家宅兴旺,财源广进!”胖商人被我逗笑了。“你这小娘子,

嘴皮子倒是利索。行吧,这幅字,爷要了。多少钱?”我激动地伸出两根手指。

“二……二十文!”我紧张地报出价格,这够我们买十个肉包子了。胖商人愣了一下,

随即哈哈大笑起来,笑得前仰后合。“二十文?哈哈哈,有趣,真有趣!

”他从钱袋里摸出一块碎银子,扔到我们草席上。“不用找了,爷今天高兴。”说完,

他卷起字,哼着小曲走了。我看着那块至少值一两的银子,和萧恒面面相觑,

半天没回过神来。“萧恒……我们……发财了?”“嗯……”他呆呆地点头。

我们拿着这笔“巨款”,激动地冲向了最近的包子铺。“老板,十个肉包子!

”我豪气干云地把银子拍在桌上。热气腾腾的肉包子一出笼,那股霸道的肉香,

瞬间就冲到了我们脑门。我和萧恒一人抓起一个,顾不上烫,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。

“好吃……”萧恒吃得满嘴是油,含糊不清地说。“嗯!”我用力点头,眼眶有点发热。

这是我们靠自己的双手,赚来的第一顿饱饭。吃完包子,我们又去买了些米和面,

还有一块猪肉。我盘算着,剩下的钱,够我们撑上十天半个月了。夕阳西下,

我们牵着手心满意足地往回走。为了不被发现,我们还得从那个狗洞钻回去。

走到僻静的巷口,我们正准备钻洞,巷子深处突然传来一阵嘈杂的脚步声。

几个手持棍棒的混混,堵住了我们的去路。为首的刀疤脸,不怀好意地上下打量着我。“哟,

这小娘子长得挺水灵啊。小子,把你身上的钱都交出来,再让你马子陪哥几个乐呵乐呵,

就放你们走。”我吓得脸都白了,下意识地把萧恒护在身后。“你们……你们想干什么!

光天化日之下,还有没有王法了!”“王法?”刀疤脸笑了,“在这条巷子里,

老子就是王法!”他一步步逼近,淫邪的目光在我身上流连。萧恒虽然害怕,

却还是把我死死护在身后,身体因为愤怒而微微颤抖。“不许……不许你们碰她!”“哟,

还是个护花使者。”刀疤脸嗤笑一声,“给我上!男的打残,女的带走!

”几个混混一拥而上。我绝望地闭上了眼睛搂着萧恒。就在这时,一道黑影从天而降。

只听几声闷哼,那几个混混就跟断了线的风筝一样,飞了出去,倒在地上不省人事。

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。我惊魂未定地睁开眼,只看到一个穿着夜行衣的背影,

几个起落,就消失在了夜色中。巷子里,只剩下我和萧恒,还有一地的混混。萧恒扶着墙,

剧烈地咳嗽起来,嘴角溢出一丝鲜血。刚才情急之下,他被一个混混推了一把,撞在了墙上,

牵动了旧伤。“萧恒!”我冲过去扶住他,心疼得无以复加。他靠在我身上,虚弱地笑了笑。

“阿月,别怕,我没事。”我看着他苍白的脸,再看看巷子口那个黑漆漆的狗洞,

一个念头疯狂地滋长。这个地方,我们一天都不能再待下去了。自从上次被混混堵截,

又恰好被“路过”的侠士所救后,萧恒的身体就更差了。他开始整夜整夜地咳嗽,

脸色也愈发苍白。福伯送来的饭菜里,悄悄多了一些温补的汤药,但都被我警惕地倒掉了。

非我族类,其心必异。谁知道这“房东”安的什么心。卖字的生意也做不成了。

我不敢再带萧恒出去冒险。我们好不容易攒下的那点钱,很快就见了底。

眼看着又要回到吃窝窝头的日子,我心急如焚。“阿月,别愁了。”萧恒拉着我的手,

安慰我,“大不了……我们再去那个瓶子卖了。”他说的是我们之前看上的那个青花瓷瓶。

福伯虽然把大部分“破烂”都收走了,但这个因为太大太重,还留在我们屋里。

我看着那个丑丑的瓶子,犹豫了。福伯上次的反应还历历在目。这要是被发现了,

我们可能真的会被扫地出门。可看着萧恒咳得蜷缩成一团的虚弱模样,我咬了咬牙。

豁出去了!为了萧恒,别说卖个破瓶子,就是让我去偷去抢,我也干!“好,就卖它!

”第二天,我找了个借口支开了每日来打扫的丫鬟,和萧恒两个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,

才把那个笨重的瓶子偷偷运到后门。我们没有再钻狗洞,而是花了几十文钱,

买通了一个负责采买的小厮,让他用运泔水的车把瓶子带出去。我和萧恒则扮作下人,

混在采买的队伍里,第一次从王府的正门,光明正大地走了出去。到了约定的地点,

我们把瓶子从泔水车上卸下来,那股酸臭味熏得我差点吐出来。“阿月,我们现在去哪儿卖?

”萧恒捂着鼻子问。“去当铺!”我早就打听好了,城西有家“德盛昌”当铺,

据说是京城最大的当铺,给的价钱最公道。我们推着独轮车,

把那个半人高的瓶子运到了德盛昌。当铺的朝奉是个山羊胡老头,一双眼睛精明得。

他看到我们推着个脏兮兮的瓶子进来,脸上立刻露出嫌弃的神色。“去去去,

什么破烂都往我们这儿送,我们这儿不收垃圾。”“掌柜的,您先看看货。”我陪着笑脸,

“这可是我们家的传家宝,要不是实在过不下去了,我们也不会拿出来卖的。

”山羊胡半信半疑地走过来,绕着瓶子看了一圈。当他的目光落在瓶底那个小小的印记上时,

脸色忽然变了。他掏出怀里的布,小心翼翼地擦掉瓶身上的污渍,仔仔细细地看了半天。

越看,他的手抖得越厉害。“这……这……这是前朝的官窑青花!天哪!

”他激动得声音都变了调。我和萧恒对视一眼,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狂喜。官窑?

听起来就很值钱!“掌柜的,那这个……能当多少钱?”我试探着问。

山羊胡激动地搓着手:“姑娘,您别当了,直接卖给我吧!我给您这个数!

”他伸出五根手指。我心头一跳。“五……五两银子?”山羊胡差点一口气没上来。“姑娘!

是五百两!黄金!”“五……五百两黄金?”我眼前一黑,差点幸福得晕过去。

萧恒扶住了我,他自己也站不稳,声音都在发抖。“阿月,我们……我们真的发财了。

”巨大的惊喜过后,是无尽的后怕。一件“传家宝”就值五百两黄金,

那我们之前准备当破烂卖的那些玉碗字画……我不敢想下去。眼下,这些都不重要了。

有了这笔钱,我们就可以离开王府,买个小院子,给萧恒治病,过我们自己的日子了。

我们拿着五百两的银票,感觉脚下都轻飘飘的。我们甚至奢侈地雇了辆马车,

回到了王府附近。然而,当我们走到那条熟悉的巷口时,却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。巷口处,

停着一辆无比华丽的马车,马车旁站着一排盛气凌人的丫鬟仆妇。

一个身穿华服、珠光宝气的年轻女子,正站在王府的侧门前,趾高气扬地训斥着什么。

我心头警铃大作,拉着萧恒躲到墙角。只听女子尖利的声音划破空气。“福管家,

你别跟我打马虎眼!我爹爹已经打听清楚了,靖王他根本就没死!我才是圣上亲指的靖王妃,

林映月那个**不过是个替嫁的!现在立刻让她滚出来见我!”“你一个替嫁的**,

竟敢觊觎王爷!”她的声音充满了恶毒的怨恨。我浑身冰冷,如坠冰窟。

替嫁的**……林映月……那些被我刻意遗忘的记忆碎片,瞬间拼凑完整。原来,那不是梦。

我就是林映月。一个被家族抛弃,替嫡姐林婉儿嫁过来冲喜的牺牲品。身边的萧恒,

身体也僵住了。他茫然地看着林婉儿,又看看我,眼神里充满了困惑。

林婉儿似乎终于骂累了,一把推开拦路的福伯,气势汹汹地朝我们这个方向冲了过来,

似乎是想硬闯。“滚开!别挡本王妃的路!”她一眼就看到了躲在墙角的我们。

当她看清我的脸时,先是一愣,随即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。“林映月!你这个不要脸的**,

还真敢待在这里!”她扬起手,一个耳光就朝我脸上扇了过来。我吓得闭上了眼。

预想中的疼痛没有传来。一只手,稳稳地抓住了林婉儿的手腕。是萧恒。他将我护在身后,

原本温和害羞的眉眼,此刻却带着刀锋般的锐利和冰冷。他看着林婉儿,缓缓开口,

声音低沉而陌生,带着一股摄人的威压。“放肆。”“你算个什么东西?敢拦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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